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與《中衛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本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1、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機構職能
2、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文件
3、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年度工作報告
5、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人事任免
6、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年度決算和部門決算
7、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重要信息)。
(二)公開形式
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http://www.spogreen.com/也可以在政務大廳、市檔案館等公開查閱場所和“中衛工業園區”微信公眾號、《中衛日報》查閱。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將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范圍以外的政府信息時,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本機關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提供。
(一)受理機構
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受理方式:網上申請,當面申請,也可書面(信函、傳真)申請
咨詢電話:0955-7068891
傳真號碼:0955-7068891
電子郵箱:zwgyyq@163.com
通信地址:寧夏中衛工業園區服務中心二樓
郵政編碼:755000
受理地址:寧夏中衛工業園區服務中心二樓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時,應填寫《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文末附件下載),須對所需信息的描述盡量詳細、明確。提出申請的具體方式有以下幾種:
1.網上申請。申請人登錄“中衛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進入“政府信息公開”欄目頁面,點擊“依申請公開提交”選擇“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直接填寫《申請表》,全部填寫后提交即可。
2.信函、傳真提出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當場提出申請。
4.電話受理。申請人可以通過撥打電話0955-7068891提出申請。
(三)申請處理
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委會在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并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或申請內容不明確的申請,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對于要件完備的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則在收到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或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2、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3、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4、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申請人申請公開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組織名義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答復期限內。
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
申請結果由受理機構負責提供。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