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鄉村振興局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2018〕101號)和《中衛市機構改革方案》(寧黨辦〔2019〕)21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扶貧開發辦公室(以下簡稱扶貧辦)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第三條 扶貧辦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區、市黨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市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計劃,負責全市扶貧開發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二)協調組織開展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擬訂市本級配套扶貧資金年度分配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單位)指導和監督檢查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三)負責專項扶貧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貧困村提升工程和易地扶貧搬遷,協調指導搬遷安置區產業發展和社會管理,統籌協調全市精準脫貧能力培訓提升工作。
(四)協調指導全市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工作,負責閩寧對口扶貧協作和中央、自治區、市級單位定點幫扶工作。負責全市幫扶工作。
(五)統籌推進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組織開展扶貧開發調查研究,協調解決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六)負責推進全市扶貧開發信息化建設,承擔貧困狀況的信息統計、動態監測和調整等工作。組織開展扶貧開發考核評估工作。
(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扶貧辦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財務、人事、檔案、信息、信訪、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設、對外交流和后勤保障及重要工作的協調和督辦等工作。負責編制全市財政配套扶貧資金分配計劃,承擔配套資金的銜接工作。承擔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發展規劃與開發指導科。負責擬訂全市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下達行業扶貧年度任務并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實施貧困縣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組織實施深度貧困村脫貧攻堅六盤山片區(中衛)規劃扶貧項目。負責全市貧困村整村推進與鞏固提升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市產業扶貧工作,協調組織實施健康扶貧、教育扶貧、水利扶貧、交通扶貧、殘疾人扶貧、電商扶貧、光伏扶貧等工作。監督實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項目實施和革命老區脫貧攻堅工作。
(三)移民管理科。負責全市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移民區遺留問題整改落實、移民區扶貧產業經驗模式的推廣工作。協調指導搬遷安置區產業發展和社會管理,協調配合易地扶貧搬遷遷出區生態恢復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貧困地區和生態移民區勞務輸出指導工作。
(四)社會扶貧科。負責協調指導全市社會扶貧工作,擬訂社會扶貧、對口扶貧協作和東西扶貧合作計劃,承擔中央、自治區定點扶貧單位、閩寧對口扶貧協作和東西扶貧合作的聯絡、協調工作,監督縣(區)實施閩寧項目。負責市級單位定點幫扶和干部幫扶工作,并組織督導考核。指導開展全市精準脫貧能力培訓提升工作。負責全市扶貧捐贈的接收、管理、調配、分發工作。負責開展減貧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工作。協助指導駐村幫扶工作。
(五)考核評估科(法制科)、負責推進全市扶貧開發信息化建設,承擔扶貧開發統計監測、信息管理以及貧困人口動態監測和調整,負責貧困縣退出的初審和貧困村退出的復審復驗工作,監督縣(區)做好貧困人口退出工作。負責縣(區)和市直部門行業扶貧年度任務完成情況和政策落實的考核工作。負責各級檢查、監督考核、審計指導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擬訂扶貧開發政策措施,負責重要文件的調研、起草工作。組織并開展扶貧扶志有關工作。配合做好扶貧開發成效考核和第三方評估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和行政復議等法律事務工作。
(六)資金監督科(負責各類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縣(區)開展扶貧信息三級公開工作負責12317扶貧監督舉報平臺工作。負責推進扶貧保工作。協調推進金融扶貧工作。協助開展扶貧資金績效考核工作。
第五條 扶貧辦全額預算事業編制21名,后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6正4副。
第六條 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辦公地址:中衛市沙坡頭區懷遠南街252號(中衛市農業農村局四樓)
辦公時間:夏季:8:30-12:00??14:30-18:30;冬季:8:30-12:00??14:00-18:00(周末和節假日除外)
辦公電話:0955-7012650??????傳真:0955-767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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