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準確獲取中衛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中衛市信訪局更新修訂了《中衛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根據《條例》第二章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中衛市信訪局內設機構;
2.中衛市信訪局領導及工作分工;
3.中衛市信訪局文件;
4.中衛市信訪局人事任免;
5.中衛市信訪局年度預算和決算;
6.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重要信息)。
(二)公開渠道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中衛市信訪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政府網站及“中衛市信訪局”微信公眾號網上公開形式。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中衛市信訪局。咨詢電話:0955-7068878,傳真號碼:0955-7068878,通信地址:中衛市沙坡頭區文昌鎮豐安東路11號,郵政編碼755000。
(二)申請方式
1.網上申請。申請人登錄“中衛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進入“政府信息公開”欄目頁面,點擊“依申請公開提交”選擇“中衛市信訪局”直接填寫《申請表》,全部填寫后提交即可。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中衛市信訪局辦公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
3.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索引號、信息名稱、發布機構、內容概述、信息生成日期、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可在文末下載《中衛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三)申請處理
申請處理機構在收到《申請表》并登記后,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或申請內容不明確的申請予以退回,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對于要件完備的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則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向申請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4.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6.同一申請人向受理機構就同一申請事項重復提出申請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答復。申請人申請公開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組織名義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
按照《條例》有關規定,以下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1.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3.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后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
4.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或需匯總、加工和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機關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搜集的政府信息。
5.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批準而未經批準的政府信息。
四、監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